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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買房限制多!取得所有權、來台停留4個月仍具高誘因

記者曹逸雯/專訪                                                 2011年7月28日 06:53

 

6月28日陸客自由行正式上路,馬上有建商熱熱鬧鬧的帶著陸客團來台看屋,也被房地產市場視為一大利多,不過,由於大陸人士買房有諸多限制,例如必須取得3年後才可移轉,近期則有位陸客申請買第2間房遭駁回,根據統計,到目前為止,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不動產的件數僅45件。

中信房屋資深法務專員白宗益表示,依據大陸人士申請置產的相關規定,目前陸客置產是採許可制,必須逐案審查,包括大陸地區的自然人、法人或海外的陸資公司都可來台申請置產,但可購買的標的物則有所限制,例如土地法第17條規定的各種土地、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都是「應不予許可」的。

另外,還有一種「得不予許可」的限制,包括影響國家重大建設、涉及土地壟斷投機或炒作、影響國土整體發展,以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則由內政部召集相關單位依個案認定。白宗益指出,假如有陸客想要和周杰倫當鄰居,想買位於總統官邸旁的知名豪宅「一品x」,內政部很可能就不會許可。

白宗益指出,目前政府開放大陸自然人在台灣置產是以「自住」為目的,並不鼓勵「投資」,因此規定自然人在取得所有權後,必須持有滿3年,才可以移轉。相對地,如果申請購買店面、商辦或土地等,就不符合自住的目的。不過,對於已經取得台灣不動產所有權的自然人,每年則可以在台灣停留4個月,且不限入境次數。

由於陸客在台灣買房仍有諸多限制,自民國91年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購置不動產以來,累計僅有45件,且分散在全台11縣市,其中以台中市有12件最多,其次是高雄市有9件,新北市與桃園縣各有5件,台北市則僅有4件。

此外,由於陸客買房必須經過個案審查,大約需花費2個月的時間,因而在交易前買賣雙方即需先做好協調,例如最近有位陸客因為是打算買第2間房,便遭到內政部駁回,交易也只好取消。

除了一般大陸自然人可在台購屋,大陸法人或海外的陸資公司也可以申請在台置產,因業務考量,不像自然人僅限購置住宅,還可以購置商辦、店面等等,但白宗益指出,大陸法人必須先符合經濟部公告可來台投資的行業類別,並取得經濟部投審會的許可後,才能基於業務需要申請購置辦公室、廠房、店面,以及員工宿舍等,目前最有名的法人購置不動產的例子即是位於敦化南路二段的大陸海旅會台北辦事處。

白宗益也歸納出陸客在台置產的目的,第一就是在台灣可擁有不動產的所有權,這對大陸人士來說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其次是只要在台灣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每年即可來台停留4個月,雖然期間不長,但是對於有實際需求的大陸人士而言還是相當不錯的選擇;再其次,可能就是基於長期增值的考量;另外,由於政府已開放陸生來台,也開始有陸生家長考慮幫來台念書的子女在學校附近買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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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大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